今年无锡经开区技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今年度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告 #
各省(县)区财政局、无锡经开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
按照广东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告》(苏财规〔2022〕2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今年度财会专业技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告如下。 #
一、继续教育对象 #
东莞市具备财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备财会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必须在取得资格或从事财会工作的次年出席继续教育;曾经年度继续教育未完成的人员,应补轮训完成学分。 #
二、继续教育时间 #
自今年8月1日至今年12月31日止。 #
三、继续教育内容 #
分公需课目和专业课目。公需课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普遍把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课目包括财会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把握的财务财会、管理财会、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分辨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不同类型初、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对应的课程。要求财会人员依据自身专业技术等级和所在单位性质选择相应的继续教育课程。
#
四、继续教育方法
#
今年度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推行网上注册、网上缴费、网上轮训、网上考试的操作步骤。 #
五、培训机构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发布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路轮训单位的通告》(苏会计〔2022〕11号)发布的投标中标单位,有3家网校作为网路轮训机构。
#
六、学习步骤及成本支付
(一)网站选择 #
登陆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步入“会计管理”页面顶部,从3家网校中自行选择1家轮训机构进行继续教育。 #
(二)轮训步骤 #
1、登录―阅读“重要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手机号、地区、专业职称及单位性质)―阅读“服务承诺”―提示需信息采集―选择课程(分辨专业职称等级和单位性质)―付费―发票申请―开始学习―学时完成―参加考试―打印合格证书。
#
2、费用支付。学员选择网路轮训机构后,通过支付宝、网银、微信等方法直接向网校帐户支付学习成本,支付成功后即可进行学习(学员如需收据请在缴费时点击菜单确定,网路轮训机构会按注册时填写的信息寄达)。
3、在线考试。学员完成30学时后,在线考试。合格成绩为60分,有3次考试机会。3次不合格的还要再次订购学时学习。考试成绩将由财政部委定期导出四川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学员不再申领其它手续。 #
七、学分管理 #
财会人员继续教育推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出席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超过90学分(每学时折算为3学分),其中公需课目不超过30学分,专业课目不超过60学分。
财会专业技术人员出席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省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计提之后年度。 #
(一)财会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指定的网路轮训机构出席继续教育轮训,完成规定课程、学时并考试合格即为完成90学分。 #
(二)出席其它继续教育方式的,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1.凡出席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财会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国税师等财会类等考试,每通过一科(门)考试,折算为90学分;凡出席国家教育行政总监部委坦承的财会类本科以上学位文凭考试的,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课目考试或考评的,折算为90学分; #
2.凡出席县级以上财政部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委等继续教育管理部委及上海市财政财会学会、无锡市总财会师商会组织的财会类专业大会,每次折算为10学分;
3.凡出席县级以上财政财会管理部委组织的高档财会人才轮训、财政部组织的大小型企事业单位总财会师素养提高安装工程轮训、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养提高安装工程轮训,以及出席注册财会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继续教育轮训,考试或考评合格,折算为90学分;
4.独立承当财政部委或其认可的财会学术团体的财会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别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5.凡独立公开出版财会类书籍的,每本财会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其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财会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
6.凡独立在国外统一增刊的经济管理类书刊上发表财会类论文的,每页论文折算为30分;与别人合作发表的,每页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
7.凡出席县级以上财政部委认可的财会类知识竞赛,成绩合格或遭到嘉奖的,折算为90学分; #
8.兼任财会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评审执行评委无锡会计继续教育,折算90学分。 #
(三)财会专业技术人员出席继续教育状况推行登记管理,如实记载财会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状况。
凡出席其它方式继续教育未满90学分的,仍须出席曾经的继续教育轮训。凡符合“学分管理”中第二项1、2、3、4、5、6、7、8条款的财会人员,可在南京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个人内帐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选择对应区所属财政部委初审通过后,即为完成当年度的继续教育(说明:因湖南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现在仍未设置零散分数免除要素,故不满90学分者未能免除学分)。 #
学分登记截至时间为今年1月30日止,逾期不再申领。 #
八、培训机构管理 #
网路轮训机构要严苛依照《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推行方法》《关于做好今年度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告》《无锡市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网路继续教育委托合同》以及订立的《服务承诺》等要求无锡会计继续教育,指出如下:
(一)网路轮训机构应当通过技术方式约束,告诫学员注册
时必须精确填写个人信息。 #
(二)网路轮训机构的讲课设置严苛根据每30分钟回答一个问题后方可继续进行学习。考试的内容为学员所选的选修课内容。分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各20道。总分值为100分。 #
(三)网路轮训机构要严苛自律,对辅以虚假诈骗等不正当方式笼络生源,以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名义组织境内外旅游或则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的,以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名义乱计费,只计费不轮训,多计费少轮训,只轮训不考试,将不及格学员混淆合格人员名单中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轮训资格。
#
(四)各网路轮训机构应严苛落实服务承诺,并在各网校及上海市财会管理内网进行公开,接受财会管理部委的检测、评估和学员的监督。 #
(五)各网路轮训机构要在年度轮训结束后,要对照服务承诺书等进行自我评价和小结,评价和小结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状况、各项职责落实状况、教育状况及教育管理体制的执行状况、承诺事项落实状况等,于次年1月15近日申报市及各省(县)区财政局。
#
九、监督管理 #
(一)各省(县)区财政局负责本地区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免除初审和档案管理工作。
(二)市、各市(县)区财政财会管理部委对照轮训机构管理要求,负责做好轮训机构(网校)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及时与网校协调处理财会人员在轮训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轮训顺利进行。 #
(三)各省(县)区财政局及市本级对照各网路轮训机构自查小结材料和各网校的服务承诺书等要求,采取实地考察、当面研讨、向属地学员领取调查问卷(不超过30名)、结合网上举报状况等方法进行考评和评估,并将书面考评、评估状况,以及对各网路轮训机构能够承当我市下一年度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网路继续教育提出建议意见。 #
市财政局会同各省(县)区进行考评、检查和评估,在此基础上进行初审汇总,产生对各网路轮训机构的年度考评综合状况。 #
(四)财会人员继续教育轮训状况是出席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初级财会师、先进财会工作者评比、高端财会人才选拔等的重要根据之一,并列入其信用档案。对未按规定出席继续教育或则未取得规定学分的财会人员,将根据财会人员管理规定处理。
(五)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关于印发的通告》(苏财规〔2022〕22号)文件执行。 #
上海市财政局
#
今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