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在: > 财会考试 > 注册会计师 > 考试动态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今年6月22日年印发《深圳市

2023-03-29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今年6月22日年印发了《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方法》(深人社发〔2022〕32号),逐步建立了事业单位管理。下边看下北京的事业单位究竟如何一回事?

#

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方法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方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方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推行意见》(粤人发〔2008〕275号)和《广东省份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方法》(粤办发〔2022〕10号),结合本市实际,拟定本方法。 #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及相关管理活动。

#

本方法所称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机关举行并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财政核拨经费、财政核拨补贴经费、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适用本方法。 #

(因此参公人员并不属于实质上的事业单位,不属于该管理范畴,而是属于公务员管理的范畴,这些女子伴问上海市公务员考试中的参公岗位跟公务员有哪些差别,然而并无哪些差别,所有的管理和待遇都是一样的) #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岗位,是指事业单位中承当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和其他服务工作职责深圳事业单位考试,有明晰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录用条件的工作岗位。

#

(岗位设置基本就是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岗这三类了,下边第六条具体有说)

#

岗位的详细名称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参考行业、单位现行的职务称呼确定。 #

第四条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依据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还要进行,根据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动态管理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录用、合同管理、按岗定酬。 #

第五条市人事综合管理部委是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综合管理部委,负责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新政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区人事综合管理部委在市人事综合管理部委的指导下,按管理权限负责本区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

#

事业单位经理部委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指导、组织推行和监督管理。

#

事业单位按照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自主设置本单位的详细工作岗位,按规定录用工作人员。

#

第二章岗位类型

#

第六条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

#

管理岗位指肩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单位领导岗位、内设机构领导岗位和其他承当管理任务的岗位。

#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备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当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

第七条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发展,录用急需高层次人才等特殊还要的,可以设置特设岗位。 #

(第六、七条早已明晰了北京市事业单位的招聘对象,一种算是普通的员工,主要包括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工勤类更大程度是对先前在单位后勤等部委服务多年的奶奶们的认可,目前基本不会再招。也有一种就是特岗高档人才的引入,这个) #

第三章岗位等级

#

第八条三类岗位按国家、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分别设置相应的等级。

#

第九条管理岗位共设8个等级,自上而下依次为三至十级。

#

第十条专业技术岗位按初级、中级、初级,设13个等级。初级岗位由高至低分为一至七级,其中正初级岗位为一至四级,副初级岗位为五至七级;高级岗位由高至低分为八至十级;高级岗位由高至低分为十一至十五级,其中十五级为员级岗位。 #

第十一条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由高至低分为一至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

(岗位级别数字越小,级别越高) #

第四章岗位设置管理

#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岗位数量由人事综合管理部委按有关规定确定。

#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各种岗位之间以及同类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应保持合理的结构比列。

#

第十四条三类岗位的结构比列控制标准是: #

(一)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慈善服务的事业单位,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量应占该单位岗位数量的70%以上。 #

(二)主要承当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以管理岗位为主体岗位。管理岗位数量应占该单位岗位数量的50%以上。 #

(三)主要承当技能操作维护和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数量应占该单位岗位数量的50%以上。 #

(岗位人员比列跟单位原本承当的职能直接相关) #

(四)事业单位主体岗位此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 #

(五)规模小、人员少的事业单位,岗位比列由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委按照实际状况核定。

#

第十五条管理岗位中的单位领导岗位和内设机构领导岗位应在机构编制部委核定的领导职数限额内设置。事业单位中的工青妇组织,除国家、省和本市及市机构编制、人事综合管理部委另有规定此外,不单独设置管理岗位,其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已录用的工作人员范围内,根据有关规定或章程形成。

#

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根据机构编制部委核定的单位最高行政管理岗位等级确定。

#

未定机构型号、领导职数(含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需适用本方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岗位由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委商机构编制部委确定。

#

第十六条专业技术岗位初级、中级、初级岗位总体的结构比列,全市总体控制目标为3:4:3,详细按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列的有关规定执行。 #

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列为:三、四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列为4:6;五、六、七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列为2:4:4;八、九、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列为3:4:3。

#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按照单位职能、工作性质和专业技术特征等诱因,综合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的主系列岗位,其他还要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为辅系列岗位。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的数目通常不高于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的80%。

#

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可设至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

专业技术辅系列岗位最高等级和高、中级岗位的结构比列,不得低于本单位主系列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列。 #

第十八条专业技术一级、二级岗位属国家、省专设的岗位,事业单位确需设置的,须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条件,并按规定的程序送审。 #

第十九条技术工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数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数量的比列,全市总体控制比列为25%。其中,技术工一级、二级岗位应在技能水平较高的领域设置,岗位数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数量的比列,全市总体控制比列为5%,详细由人事综合管理部委核定,其中设置技术工一级岗位需经省人事综合管理部委审批。 #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推行后勤保障和其他服务社会化。已推行社会化的,不得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暂未施行社会化的,应严苛根据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还要设置工勤技能岗位,并随在岗人员减员逐渐调减。

#

(也说明了工勤岗是个特殊的种类,只会少不会增)

#

第二十一条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数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列限制,按照单位事业发展还要和所需引入人才的专业技术水平等详细状况确定。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管理权限给予冲销。特设岗位申请和管理权限的确定程序: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设置特设岗位,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核准;市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设置特设岗位,经事业单位经理部委初审后,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核准;各区政府及政府部委所属事业单位设置特设岗位,经区人力资源保障部委初审后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核准。 #

第二十二条特设岗位可按照岗位及录用人员的详细状况,比照相应等级的岗位定级定酬;确有必要的也可选用合同薪资、项目薪资,详细薪水标准经经理部委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推行合同薪资、项目薪水的,单列管理。

#

第二十三条属于下述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

#

(一)承当国家或省、市重大研究项目或课题,本单位工作人员难以满足工作还要,急需引入高层次人才的;

#

(二)为录用本市认定的聘期内高层次专业人才,本单位相应等级岗位暂无空缺的; #

(三)区属事业单位为录用本区认定的聘期内区级高层次专业人才,本单位相应等级岗位暂无空缺的;

#

(四)符合国家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特设岗位设置详细规定的;

#

(五)其他确需设置的。

#

(逐步明晰了特岗的应聘条件,现在还是试点,要求和申请都比较严苛,更多单位在未能承当复杂工作时即使选择从社会采购服务的方式) #

第五章岗位设置程序 #

第二十四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应按照实际工作任务和职责还要,按以下程序进行: #

(一)事业单位在对本单位的职责任务、发展目标、岗位及人员状况等充分考察剖析、进行资源整合优化的基础上,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经单位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后,填写岗位设置初审表;

#

(二)按程序报经理部委初审、人事综合管理部委核准;

#

(三)在核准的岗位数量、结构比列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推行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明晰各岗位的名称、等级、聘用条件及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等;

#

(四)广泛听取员工对岗位设置推行方案的意见,并在本单位公示; #

(五)岗位设置推行方案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

#

(六)组织推行。 #

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经经理部委初审后,按管理权限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委核准。 #

第二十六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应保持稳定,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调整。单位因机构撤并、最高行政管理岗位等级、领导职数、编制员额等机构编制事项发生变化,以及其他成因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深圳事业单位考试,按本方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程序申领。 #

第二十七条经核打算案的岗位设置方案作为工作人员录用、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和核定薪水的根据。

#

第六章岗位录用 #

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录用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录用,并依法与录用人员签署录用协议。因指令性安置、机构变革、人员受处分等诱因,现有岗位未能满足录用须要的,经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委核准,可暂超岗位录用,进一步消化。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对外补充工作人员,除单位领导和按照市人事综合管理部委的规定可采取相应方法录用的人员外,一律施行公开招考。应聘的方式、程序和管理由市人事综合管理部委拟定规范。

#

第二十九条各种岗位录用人员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

(一)违反我国宪法和法律; #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第三十条管理类岗位录用人员,除符合基本录用条件和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新政另有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

(一)通常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管理岗位应具备高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管理岗位应具备学院硕士及以上文化程度; #

(二)五级、五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管理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 #

(三)四级、六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三级、七级管理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 #

(四)七级、八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 #

(五)五级管理岗位,须在十级管理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

#

第三十一条专业技术类岗位录用人员,除符合各种岗位录用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

(一)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的录用条件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录用人员应具备与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推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岗位,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

(二)未能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首次录用专业技术岗位的,具备硕士研究生文凭学位的可录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具备博士研究生文凭学位的可录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具备硕士学士文凭学位的可录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专科、大专、中专文凭的可录用专业技术十五级岗位。

#

(三)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详细录用条件,由总监部委和事业单位在不高于国家、省规定的基本条件基础上,根据本方法,结合岗位的职责任务、所需专业技术水平和阅历等诱因综合确定。

#

第三十二条工勤技能类岗位录用人员,除符合各种岗位录用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

(一)技术工一级、二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录用满5年,并分别通过初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核; #

(二)技术工五级、四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录用满5年,并分别通过中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

(三)学徒(轮训生)学习届满和新聘工勤技能人员实习、试用届满,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可录用在技术工三级岗位。

#

(对文凭、专业技能对应录用岗位提出了要求) #

第三十三条各区人事综合管理部委、市直各专员部委和事业单位可以依照本方法,结合实际状况和还要,制定本区、本系统、本单位岗位详细录用条件,但应符合国家、省和本市相关规定。

#

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应严苛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录用条件,根据不高于国家、省、市规定的基本条件录用人员。对非常优秀、成绩明显、贡献突出或工作特殊须要的,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委批准,可以适当放宽录用条件,但务必从严把握。 #

第三十五条严苛控制事业单位人员同时在两类岗位上录用。所在单位和内设机构专业性较强,因行业特性和工作还要确需同时在两类岗位上录用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

(一)属于单位领导或内设机构领导,所在岗位专业性较强,确因工作还要担任专业技术岗位; #

(二)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

#

(三)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完成不超过三分之一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量。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同时录用至两类岗位的,经经理部委初审后按管理权限报市、区人事综合管理部委核准。

#

第三十六条人员符合下述条件的,可在不同类型岗位之间交流录用:

#

(一)管理岗位人员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相应女工技术等级,且符合拟聘岗位其他录用条件的,可转聘至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 #

(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具有相应女工技术等级,且符合拟聘岗位其他录用条件的,可转聘至相应工勤技能岗位。

#

(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在聘正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或在副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连聘任满2年以上,现在仍在聘且符合拟聘岗位其他录用条件的,可出席管理类三级领导岗位的民主推荐或竞争上岗; #

已聘在副初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且符合拟聘岗位其他录用条件的,可出席管理类六级领导岗位的民主推荐或竞争上岗;

#

已聘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或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连聘任满5年以上,现在仍在聘且符合拟聘岗位其他录用条件的,可转聘至管理类七级领导岗位;

#

已聘在初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且符合拟聘岗位其他录用条件的,可转聘至管理类八级领导岗位; #

已聘在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且符合拟聘岗位其他录用条件的,可转聘至管理类五级或十级岗位;

#

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至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参照相应管理岗位的录用条件。

#

(四)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且符合拟聘岗位其他录用条件的,可转聘至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转聘至管理岗位的,原则上应从管理五级或十级岗位起聘。

#

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按以下管理权限申领:

#

(一)六级以上管理岗位,按现行任命管理规定执行。 #

(二)三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录用的,报经理部委初审,县城人事综合管理部委核打算案后由单位录用。 #

(三)七至十级管理岗位,正、副初级岗位内小层级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五级专业技术岗位,三至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及普通工岗位,由单位录用并报经理部委备案;其中区属单位按本区人事综合管理部委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录用。

#

(四)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在按规定程序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后,由单位录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工勤技能一级岗位在按规定程序报省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委核准后,由单位录用。 #

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七章附则

#

第三十九条事业单位和经理部委应按照本方法及有关规定,根据岗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完善健全岗位设置、岗位录用等相关管理体制。

#

第四十条进行法定机构试点的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种商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可参照本方法执行。 #

第四十一条机关确有必要设置特设岗位的,参照本方法关于特设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四十二条本方法所称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 #

第四十三条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责编:admin 返回顶部  打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网站声明网站地图广告服务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