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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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与职员解除劳动协议,支付给职工的辞职补偿金,怎样在企业所得税后交纳?
答:企业与雇请人员解除劳动协议,支付给员工的一次性补偿金2023代缴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在不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规定的标准和上海市政府相关部委规定标准的部份,可以在税后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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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离职补偿金是否构成公积金基数 #
依据《关于规范社会寿险交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告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第四条的规定2023代缴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下述项目不记入薪水支出,在估算交费基数时应予剔除:(十)劳动协议制员工解除劳动协议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贴费、生活补贴费以及一次性支付给员工的经济补偿金。
也就是说,辞职补偿金是不作为公积金收取基数的。 #
问:单位发的全年奖还可以单独计税吗? #
答:市民个人在今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继续选择享受单独计税降价新政。 #
新政根据:《关于沿袭推行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降价新政的公告》(财政部国税总署公告今年第42号) #
附: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税模式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减去12个月得到的数额,根据“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赋表(即:月度综合所得税赋表)”,确定适用税赋和心算交纳数,单独估算纳税。估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赋-心算交纳数 #
注:市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迁往曾经综合所得估算纳税。 #
足额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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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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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赋(%) #
心算交纳数 #
1 #
不少于3000元的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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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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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少于3000元至12000元的部份 #
10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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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超出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份
20 #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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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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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份 #
25 #
2660
5 #
超出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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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4410 #
6 #
超出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份 #
35 #
7160 #
7
超出80000元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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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15160 #
对于早已单独计税的“年终奖”,汇缴时容许“反悔”,而列入综合所得估算。参考广东、山东、江苏、新疆等部份市级国税局相关答复: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已按全年一次性奖金新政单独计税的,可以在汇算清缴时再次选择是否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新政。
然而,假若没有按全年一次性奖金报送,而早已根据月度薪资报送,则未能如上毁约。为何呢? #
由于假如再次选择迁往综合所得,这个最迟可以在汇缴之时,不会逾期。而例如今年12月发了一笔奖金,那时迁往月度薪资,如今想要根据全年一次性奖金毁约,但问题是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报送期只是截至1月15日(节假日依法延后),汇缴时早已逾期了。因此说,汇缴未能再次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
下十天发薪水,怎么报送契税?薪水未发,可以先缴付契税吗?
根据税法规定,缴纳义务人每月或则每天预扣、代扣的款项,必须在次月十五欧盘缴入国库,并向地税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缴纳报送表》。 #
也就是说,个人所得税的报送期是每位月十五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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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有的人就问了,单位下十天才发薪水,那种人所得税如何报呢?同样,有的人就想起了这个方法:尽管薪资下十天才发,上十天先扣了个人所得税,代办个人所得税报送,那样行不行呢? #
我们来看一个答疑。
青海省地税局12366答复(202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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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资薪资所得以实际领取薪水时取得的收入为基础估算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义务人必须根据实际领取的薪水薪资进行款项的估算,并在规定的报送期内进行款项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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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个人所得税应当在“实际领取”工资薪资时缴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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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单位倘若下十天才“实际领取”工资,那不是耽搁报送个人所得税了吗?
事实上,无论1号发薪水,还是年底发薪水,都不会耽搁,虽然是一样的。 #
例如单位1号发薪水,领取时把个人所得税扣下,次月15欧盘(这里要留意了,不是本月报送、解缴)报送解缴;年底发薪水,只是一样,领取时把个人所得税扣下,次月15欧盘报送解缴。 #
划一下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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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义务人每月(无论月初还是年底)预扣缴纳的税金,必须在次月(留意:是“次月”)十五欧盘缴入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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