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将我区报送今年度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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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今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关于报送今年度青岛市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见附件)等有关要求,现将我区报送今年度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一、受理范围 #
1、在红岛经济区(高新区)区属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并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
2、在青岛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存放档案或办理了人事代理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3、档案不在青岛市,工作单位注册地和社会保险缴纳地均在红岛经济区(高新区)的符合资历条件、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与所学专业对口的专业技术人员。 #
4、红岛经济区(高新区)户籍无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从业者,通过其户口所在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推荐申报。 #
二、申报流程 #
今年经济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须分别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填报并逐级上报。(操作说明下载: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下载资料-系统使用说明书下载)。用人单位在系统中搜索“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立单位路径后,将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数据审核”后“数据上报”,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网上填报信息须与纸质提报材料完全相符,并且完整清晰上传所有材料的扫描件。 #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
1.申报时间及报送材料 #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网上申报材料高级经济师评审材料,个人提交网上业务后,随时关注审核状态高级经济师评审材料,待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核意见显示为“审核通过”后,尽快报送《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2份,A3纸型,双面打印)单位在“主管部门”处盖章,“诚信承诺书”栏非本人签字的视为无效申报。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22〕4号)文件规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每人次360元,由青岛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6号窗口代收(支付宝转账)交至市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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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和纸质材料(含修改补充的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今年9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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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报地点及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