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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开展江苏省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换证工作的通知

2023-01-04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江苏省关于开展江苏省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换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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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

根据工作安排江苏省省专业监理工程师,经研究决定,开展江苏省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换证人员 #

1、已取得原省建设厅印制的《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省监理工程师。 #

2、已取得原省建设厅印制的《江苏省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员岗位证书》的省监理员。 #

二、省监理工程师换证申请材料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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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换证人员申请一览表》,请各监理企业将申报换证人员的相关信息按要求填写江苏省省专业监理工程师,换证人员信息需经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

2、复印件需复印清晰完整,与原件一致,按下列顺序并对应1中的人员序号装订成册。 #

(1)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

(2)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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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原有《考试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复印件; #

(4)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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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寸彩照1张(贴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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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监理工程师换证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

1、请各监理企业于2010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换证人员材料(纸质、电子)报送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逾期未报的,不再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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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请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在1上盖原件已核章,并填写《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换证人员申请汇总表》,于2010年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2电子稿发送至邮箱,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网上核对。对已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省监理工程师,收回省证统一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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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初审结果进行公示,并向未通过审核的申报人员说明理由。新证发放时,需同时上交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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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材料报送地点:江苏省建设监理协会(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2-1号)咨询电话:,。 #

四、省监理员的换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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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监理员的换证工作要求在年内换证完毕,具体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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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省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 #

五、旧的省监理工程师和省监理员证书时效 #

原省建设厅印制的《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省建设厅印制的《江苏省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员岗位证书》自2011年1月1日起自行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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