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发布《导游管理办法》提升导游服务质量促进导游行业健
![](http://www.onekao.net/templets/default/images/content_ad.gif)
为规范导游执业行为,提高导游服务品质,保障导游合法权益,推动导游行业健康发展,11月1日,国家旅游局公布《导游管理方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导游执业的许可、管理、保障与激励、罚则等作了明晰规定,《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 #
《办法》规定,导游证选用电子护照方式,由国家旅游局制定格式标准,由各级旅游经理部委通过全省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施行管理。电子导游证以电子数据方式保存于导游个人联通电话等联通终端设备中。获悉,原IC卡导游证已于今年10月31日停止使用,全省全面启用电子导游证。 #
导游证的有效期为3年。导游还要在导游证有效期期满后继续执业的导游证考试资料电子版,必须在有效时限期满前3个月内,通过全省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旅游经理部委提出申请。 #
导游与旅行社签署的劳动协议解除、终止或则在旅集会业组织取消注册的,导游及旅行社或则旅集会业组织必须自解除、终止协议或则取消注册之日起5个工作欧盘导游证考试资料电子版,通过全省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将信息变更状况报告旅游经理部委。 #
《办法》规定,导游必须携带电子导游证、佩戴导游身分标志,并开启导游执业相关应用硬件。旅游者有权要求导游展示电子导游证和导游身分标志。《办法》明确,导游执业过程中不得出现私自变更行程、诱骗或逼迫消费、向市民索要小费等十一项非法违法行为,并在《办法》罚则部份对遵守导游执业管理规定的行为,明晰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导游管理方法》发布:不得私自变更行程、强迫市民购物
#
导游在执业过程中,其人格尊严遭到敬重,人身安全不受侵害,合法权益遭到保障。《办法》明确,对于旅行社和旅行者提出诽谤人格、违反其职业道德、不符合我国民族习俗习惯等要求,导游有权抵制;旅行社要求导游接待以不合理底价组织的旅游团队或则承当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成本的,导游有权向旅游经理部委投诉举报;鼓励公园对持有导游证从事执业活动或则与执业相关活动的导游减免套票。同时,《办法》规定,旅行社必须提供设置“导游专座”的旅游客运汽车,安排的旅游者与导游总数量不得少于旅游客运汽车核定乘员数。导游必须在旅游汽车“导游专座”就坐,防止在高速铁路或则危险匝道躺卧讲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