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珠海环境影响评价合格标准公布,现将有关审核工作通知
广州市相关考生:
今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安装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发布,现将有关交表初审工作通告如下: #
一、今年环境影响评价安装工程师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 #
课目名称 #
暂定合格标准 #
试题满分 #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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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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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90
15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技巧 #
90 #
15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剖析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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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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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后初审的时间和地点 #
网上报考时选择“珠海”且成绩合格的考生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成绩保留几年,请于今年8月2日(早上8:30-12:00,晚上2:30-5:30),到考试院前台递交资料。
地址:西安市拱北区兴华路158号职业轮训技能鉴别大厦一楼,可搭乘K2路、55路、68路公汽车到“城市大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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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条件 #
报名条件依照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署《关于印发、和的通告》(国人部发〔2004〕13号)执行。 #
(一)考全科(四科)报名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
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出席环境影响评价安装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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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本科文凭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成绩保留几年,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本科文凭,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本科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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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专业工作期限截至日期为今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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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免试部份课目报名条件(级别为免2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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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3年12月31近日,常年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式、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2个课目,只出席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剖析2个课目的考试。 #
1.受聘兼任安装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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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聘兼任安装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署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轮训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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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法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定要求的,也可依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出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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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后初审材料清单 #
1.《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委初审签章才有效)。 #
2.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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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复印,签名后经单位初审签章)(附件2)。
4.考生有效期内的市民身分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打印件各一份。在初审时限内,本人因事未能前来须委托别人报批的,要递交办理委托书(附件3),并在后来一个月内,再由本人抵达报批点重新报批。
5.符合免试部份课目报名条件中第1款的考生还须递交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辞呈原件及打印件各一份;符合第2款的考生须递交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和环境影响评价上岗轮训合格证书原件及打印件各一份。 #
以上所附材料打印件均使用A4纸,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委私章,由负责人签字。
五、注意事项 #
广大考生一定要非常留意材料递交的时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递交资料的考生,视为手动舍弃;逾期和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广州市人力资源鉴别考试院 #
今年7月28日
附件:
1.考生报名承诺书 #
2.工作简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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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办理委托书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