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会计证考试《会计基础》财务会计报告笔记(二)
(一)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 #
1.关于列报基础――――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
2.关于重要性、一致性和项目列报
(1)性质和功能不同且具有重要性的项目,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 #
重要性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大小两方面予以判断
(2)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
3.正常营业周期 #
一个正常的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正常营业周期通常短于一年,但也存在长于一年的情况。 #
正常的营业周期不能确定时,应当以一年(12个月)作为划分流动资产或流动负债的标准。 #
4.关于终止经营 #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应当确认为持有待售:
(1)企业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
#
(2)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
(3)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
5.列报原则――企业应当根据其经营活动的性质,确定适合本企业的财务报表格式及附注
#
6.项目金额的抵销 #
资产和负债、收入和费用项目的金额不得相互抵销,但资产项目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非日常活动损益按收入减费用后的净额列示不属于抵销 #
7.比较数据――――财务报表至少应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以及与理解当期财务报表相关的说明
8.显著信息提供――企业应在财务报表的显著位置至少披露编报企业名称、资产负债表日或财务报表涵盖的会计期间、人民币金额单位、是合并报表的应标明
#
9.编报期间―――报表涵盖期间短于一年的应披露年报涵盖期间及短于一年的原因
(二)财务报表的具体编制要求 #
数字真实、计算准确 #
内容完整、说明简洁 #
报送及时、手续齐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