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优惠政策|向个人出租住房减按4%征收房产税
![](http://www.onekao.net/templets/default/images/content_ad.gif)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新政的公告》(2023年第24号),自2023年10月1日起,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转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转租借助非居住存量农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子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比照适用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具体新政适用情形 #
类型 #
房产来源 #
其他相关要求
免除性质代码
单位纳税人向个人转租住房(含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粗住房) #
单位纳税人自有房产
该住房租赁企业应按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开张报告或则备案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 #
||向个人转租住房减按4%征收房产税 #
单位纳税人向专业化规模化租赁企业转租住房
单位纳税人自有房产 #
该住房粗赁企业满足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的标准(企业在开张报告或则备案城市内持有或则经营租赁住房1000套(间)及以上或则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
|向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转租住房减按4% #
单位纳税人向个人转租保障性租赁住房
单位纳税人自有房产
#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建设方案后开具。
#
||向个人转租符台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减按4%征收房产税
单位纳税人向专业化规模化租赁企业转租保障性租赁住房
单位纳税人自有房产 #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建设方案后开具。
#
||向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转租符合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减按4%征收房产税 #
注:表中“单位纳税人”包含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
举例说明
#
2023年1月,A公司为通常纳税人,将订购的一栋住房转租给一家住房租赁企业B公司,年房租收入10亿元(不含增值税)。B公司已向芒市工信部门备案,经营租赁住房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符合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的标准。请问,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新政施行后,A公司2023年应缴房产税怎么估算?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细则》规定房产税2024,房产转租的,根据房产房租收入的12%估算收取房产税。根据新政规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A公司转租给B公司的住房,应按房租收入的12%收取房产税。 #
估算如下:2023年1-9月应纳税额=×12%/12×9=9000元;
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为承租A公司住房的住房租赁企业B公司属于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A公司可按房租收入的4%收取房产税。
估算如下:2023年10-12月应纳税额=×4%/12×3=1000元; #
全年应纳税额=9000+1000=10000元。 #
二、“六税两费”优惠新政
#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施行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新政的公告》(今年第10号),今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须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农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期货交易刺绣税)、耕地点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六税两费→减按50%征收
#
依据《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施行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新政的公告》(2022第4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征收的“六税两费”减按50%征收。 #
三、储备货运类让利新政
#
1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份国家商品储备税收让利新政的公告》(今年第8号),自今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当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缴房产税、城镇农地使用税。 #
注意: #
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指接受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当粮(含马铃薯)、食用油、棉、糖、肉5种商品储备任务,取得财政储备经费或则补助的商品储备企业。
#
承当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包括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直属库房产税2024,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国家储备糖库、国家储备肉库。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施行货运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农地使用税让利新政的公告》(2023年第16号),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止,对货运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转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农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农地使用税。 #
注意: #
货运企业的办公、生活区用地及其他非直接用于大宗商品仓储的农地,不属于该公告规定的税改范围,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农地使用税。 #
四、养老托育让利新政
#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变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金让利新政的公告》(2023年第76号),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法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缴房产税、城镇农地使用税。 #
注意: #
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全托、日托、上门等形式,为社区村民提供养老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
社区养老服务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顾、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紧急搜救、精神抚慰等服务。 #
为社区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形式,为社区村民提供托育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托育服务是指为3周岁(含)以下婴幼)L提供的照顾、看护、膳食、保育等服务。 #
为社区提供家政服务的机构,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为社区村民提供家政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家政服务是指步入家庭成员住所或医疗机构为孕孕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提供的照护服务,以及步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的保洁、烹饪等服务。
#
五、延期施行让利新政
#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份税收让利新政执行时限的公告》(今年第4号),以下税收让利新政执行年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
1.《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学院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新政的通知》(财税[2023]120号)
新政要点
#
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转租等形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缴房产税和城镇农地使用税。 #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教育部门确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由市级科技、教育部门确定。 #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城市公汽站场公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免除城镇农地使用税让利新政的通知》(财税[2023]11号) #
新政要点
#
对城市公汽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营运用地,免缴城镇农地使用税。 #
城市公汽站场、道路客运站场,是指经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批准建设的,为公众及乘客、运输经营者提供站务服务的场所。
#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是指依规定批准建设的,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轻轨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有轨电车、磁浮系统、自动导向轨道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不包括旅游公园等单位内部为特定人群服务的轨道系统。 #
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推行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农地使用税让利新政的通知》(财税[2023]12号)
新政要点
#
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缴收房产税和城镇农地使用税。
符合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指经工商登记注册,供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院校中学生公寓房产税刺绣税新政的通知》(财税[2023]14号)
#
新政要点
对院校中学生公寓免缴房产税。符合条件的院校中学生公寓,指为院校中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根据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住宿费的中学生公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