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四川”咨询民办幼儿园教师疫情期间应有工资问题
重庆在线消息(记者杨琴)一场新冠疫情让各地部份企业停工停产,发给员工的薪水也遭到了影响。疫情期间,未开工职工是否应获得部分工资、发放标准怎样?近期,有网友通过重庆在线“问政湖南”平台咨询公办幼儿园班主任在疫情期间是否应当有薪水的问题,目前官方已进行回复。 #
4月11日,网友通过“问政湖南”平台咨询表示幼儿园老师工资,公立幼儿园在疫情期间没有开学,教员工应不应当有薪水?国家是否有对公办园班主任薪资有补助呢?其表示,部份这样的幼师早已4个月没有一毛钱的收入了,希望能得到回复。 #
4月13日,乐山市教育局对此进行了回复。回复表示,支持协商未返岗期间的薪水待遇。 #
回复称,在受疫情影响的延后开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种放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被依法隔离期间以及依法享受医疗期的除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预产期间薪资支付相关规定与员工协商,在一个薪资支付周期内的可根据劳动协议规定的标准或一定比列支付薪资,但不得高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超过一个薪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领取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不高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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