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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年下半年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告知

2023-11-25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24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3年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169号)要求,为便捷广大考生报名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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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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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级别、时间、科目和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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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考试课目 #

试卷题型 #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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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

药学(草药学)专业知识(一) #

客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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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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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草药学)专业知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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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题 #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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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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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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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题 #

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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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草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客观题 #

(二)考区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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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考试详尽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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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

报名条件根据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施行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23〕12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报考条件要求、原制度过渡办法参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23〕67号)执行。报名级别分为考全科、考全科(职高)和免二科、免二科(职高)两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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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取级别为“考全科”或“考全科(职高)”考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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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批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出席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本科学历,在药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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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学院大专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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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结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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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的期限相应降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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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3年开始,相关专业比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在报名条件上,要求“在药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的期限相应降低1年”。即取得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在药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满6年;取得相关专业学院专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取得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结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在药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出席202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有部份课目合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不包括免两科的考生),其2023年合格课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根据四年一个周期延后至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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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施行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34号文)要求的大专学历报名人员,相关专业与药学、中药学专业都执行过渡期新政: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满7年,在2023年12月31近日可报考出席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规定的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止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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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取级别为“免二科”或“免二科(职高)”考试条件 #

符合上述“考全科”考试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中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出席“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课目的考试;取得草药学或西医学专业中级职称并在草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出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课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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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免二科”考试条件的报名人员,取得中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中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中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部长(副校长)医师、主任(副校长)技师、主任(副校长)护师,从事高等高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院士(副院长)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中级职称应于报名截至日之前取得。 #

符合“免二科”考试条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名人员,其成绩从2023年开始,推行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课目。 #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连续从事药学或草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符合原34号文中《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施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免考两科条件的药学或草药学专业大专学历的报名人员,在2023年12月31近日可继续按免考两科申请报考出席考试,其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规定执行,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课目。在过渡期过后,大专学历不再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也就不能按免考两科的形式申请出席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

(三)学历(学位)证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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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则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授权力的中学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授的学历、学位证书为账簿,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名。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授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大专学历应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招生计划内的中等专业中学颁授的学历证书,不包括职业中学和技工中学颁授的学历证书。 #

报名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依照《高等中学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学院专科结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纳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学院专科后教育。一个专科学习阶段跨专业必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专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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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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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中要求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普通高等中学高等职业教育(大专)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中学专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中学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等规定,对照学科目录来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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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专及以上学历层次 #

在本科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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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专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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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类专业 #

草药学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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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类、 #

草药学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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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类、 #

草药学类专业 #

药学 #

草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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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

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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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生素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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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药资源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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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草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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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药 #

临床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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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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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药(或草药学) #

药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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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药学 #

蒙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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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生素剖析 #

草药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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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药学 #

抗生素物理 #

中草药栽培与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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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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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药学 #

(五)“相关专业”的划分 #

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的划分,在《制度规定》《考试办法》实施过渡期内,参照《关于发布2023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取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1号)执行。该考取专业参考目录,包括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和相关专业,其中纳入考取专业参考目录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以外的专业,属于考取专业要求中的“相关专业”,详见《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取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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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药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的划分 #

报名条件中“药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高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装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假如从事药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期限要求,可申请出席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假如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名要求。 #

(七)专业岗位工作期限估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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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岗位工作期限估算截至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

报名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草药学工作时间不估算为专业岗位工作期限。未取得结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记入专业岗位工作期限。加拿大工作经历不估算为考取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期限。 #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出席工作,再以成考、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名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名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期限。超过半年的一年制学习时间不估算为专业岗位工作期限,一年制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期限可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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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港澳台市民报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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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市民可以报考出席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照《制度规定》办理。港澳台市民持大陆高等中学结业证书的,可以直接补报相关信息;持台湾、澳门、台湾地区或则美国高等中学学历或则学位证书考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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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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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员可登入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考。报考信息补报时间:2023年8月5日9:00-8月19日17:00;网上交费时间:2023年8月5日9:00-8月20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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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取人员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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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注册的报名人员须详尽阅读报考合同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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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注册的报名人员直接登录报考系统补充建立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进行报考操作。 #

3.注册信息在线核验通过的报名人员可直接报考;“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名人员后续按要求上传身分证、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即可报考。 #

(二)补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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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员补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 #

为防范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治风险,考取人员须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出席考试。凡市直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军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考时选择“广东省市直”;其别人员选择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市进行报名,并如实补报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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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签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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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员补报信息后,阅读《报考承诺书》,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及补报和递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点击“提交”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容许代为承诺。 #

(四)交费 #

我省统一施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即完成报考。逾期不交费,视为舍弃报考。报名人员确认报考后,已缴费用不予返还。按照人社厅函〔2023〕278号和粤发改规〔2023〕3号文规定,该项考试费用均按每人每科56元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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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出具纸质票据的考生,可在准考证复印2个工作日后抵达在线交费时所选交费通道对应的代收交行网点现场代办,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出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吉林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公示公告栏目下“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公众非税在线交费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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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准考证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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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3年10月19日9:00-10月23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复印准考证,认真核实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内容,如发觉与递交报考信息不一致,勿必在10月23近日到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查询更正。 #

(六)考取注意事项 #

1.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相片勿必真实,该相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更改。 #

2.在线核验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考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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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则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被计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要求,须接受报考所在地考试机构的在线人工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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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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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2023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 #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村民身分证(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容许的考试用品出席考试;考试推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严禁入场。 #

(三)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循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法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与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

五、成绩查询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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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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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计划在2023年12月末公布,考生可登入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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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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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全部课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课目的考试,免试部份课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课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

我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题总分60%及以上,且报考时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施行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递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依照报考所在地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缴纳。这种考生应留心报考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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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监督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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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报名人员施行全程监督和强化全面管理。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报考所在地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全科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内容包括:考试名称、考试年度、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隐藏部份号码)。 #

报名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考条件的电大考试成绩查询,或则未依照资格初审部门(机构)要求申领报名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考无效或则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则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则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计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列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施行失信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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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证书领取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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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10号)精神,对我省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制做电子证书电大考试成绩查询,在全国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

(一)电子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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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人员可在广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事考试网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查看证书上线状态,并查询、下载或复印电子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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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纸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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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人员纸质证书由考生报考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领取,具体领取时间将由报考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资格证书”栏目查询领取进度和查询验证证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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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注意事项 #

1.所有应试人员须严格依照《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脑炎疫情常态化防治工作指引》及其他防疫相关要求(详见吉林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栏目)出席考试。 #

2.报名期间,全国各级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2);报考信息更正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代办系统”(:82/)在线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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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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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咨询服务电话 #

附件1-2.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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