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黑龙江考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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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今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四川考区有关事宜的通知 #
各省(地)财政局,中市直有关单位: #
按照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今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3〕8号)要求,今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形式,分别于今年5月(中级、高级)、9月(高级)举办。现就今年度河北考区会计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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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报考 #
(一)报考出席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应具备下述基本条件:
1.违背《中华人民共和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背财经纪律的行为。 #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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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出席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中学结业(含中学、中专、职高和中专)及以上学历。 #
(三)报考出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
1.具备学院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
2.具备学院大专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
5.具备博士学位。 #
6.通过全省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
(四)报考出席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
1.具备学院本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或学院大专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五)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
(六)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期限,截至日期为今年12月31日;在校生借助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即将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记入会计工作期限;出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期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七)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中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别人员,在其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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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报考条件的台湾、澳门和香港市民,根据就近便捷原则在大陆报考。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为在校中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考。 #
所有报考出席考试人员,均在其报考所在地出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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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初审报名人员报考条件时,考取人员应递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分证明(台湾、澳门、台湾市民应递交本人有效身分证明)等材料。
(九)今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报考推行报考告知承诺制,考取人员应在报考前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完成考生承诺确认。报名人员应对网上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承当相应责任。 #
对不遵循考试纪律、提供虚假信息或则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给以处理,并通报报名人员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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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湖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以免影响报考资格初审。
二、考试课目及考试大纲
(一)考试课目 #
2.高级资格考试课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
3.中级资格考试课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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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课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出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课目的考试,方可取得高级资格证书;出席中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复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中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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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大纲。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今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山东考区考生可在考试报考系统中自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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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时间及考务安排 #
(一)考试时间 #
1.中级资格考试于今年5月7日至11日,5月14日至15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共14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课目 #
5月7日至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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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至15日
8:30-11:30 #
中级会计实务 #
经济法基础 #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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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实务 #
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课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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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今年5月7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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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级资格考试于今年9月3日至5日举办,共3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课目 #
9月3日至5日
8:30-11:15 #
高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
财务管理 #
1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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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
(二)中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安排 #
1.今年1月5日至1月24日,完成今年度中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考工作。 #
2.今年4月8近日,公布中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复印起止时间。 #
3.今年5月7日,组织中级资格考试。5月7日至11日、5月14日至15日,组织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
4.今年6月10近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今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6月22近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今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 #
(三)高级资格考试考务安排 #
1.今年3月10日至3月31日,完成今年度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考工作。 #
2.今年8月10近日,公布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复印起止时间。
3.今年9月3日至5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
4.今年10月20近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今年度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 #
5.今年11月30近日,各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年度考试工作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市级考试管理机构报送今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
四、报名流程 #
(一)报考形式。山东考区会计资格考试推行网上报考。网站:全省会计资格评价网;报考网址。
(二)报考时间。 #
1.中级资格报考时间:今年1月5日至24日14:00。 #
2.中级资格报考时间:今年1月5日至24日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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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级资格报考时间:今年3月10日至31日14:00。 #
(三)信息采集。山东考区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人员信息从四川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调阅。为确保报考信息确切完整,考取人员须于今年3月9近日登陆“黑龙江省会计网”(网址:)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并在“会计人员信息查询”栏目查看个人信息是否有误,提前变更修正,以免影响报考。 #
(四)资格初审。
1.中级资格推行网上初审,无需现场代办。 #
2.中级资格推行邮箱初审,无需现场代办。 #
(1)初审时间。今年1月5日至24日14:00的工作日时间。
(2)初审地点。报名人员网上报考后,各省地县报名人员根据信息采集属地的市地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发送至市地级邮箱进行资格初审;在哈中市直单位报名人员发送至市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邮箱进行资格初审。 #
(3)初审材料。报名人员在邮箱资格初审时需递交以下材料的原件清晰扫描件: #
①打印的报考信息表一份。报考信息表上需粘贴近日免冠1寸白底彩色相片2张(与网上报考上传相片一致)。 #
②居民身分证明(台湾、澳门、台湾市民应递交本人有效身分证明)。 #
③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会计师资格证书和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
④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的“中国高等教育中学生信息网”上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认证的,可提供学籍档案。 #
3.高级资格推行网上初审,无需现场代办。报名人员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补报报考信息,报考系统手动核查“黑龙江省会计网”报考人员信息并手动初审。
(五)报考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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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费形式。推行网上交费。网上初审通过后,考取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交费,无须现场代办。 #
2.交费时间。中级、高级资格考试交费截至时间为今年1月24日14:00。高级资格考试交费截至时间为今年3月31日14:00。 #
交费成功后,考取人员应及时查询报考状态,确认报考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手动舍弃报名。交费成功后不予退钱。 #
3.交费标准。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财会〔2023〕48号)规定,中级、中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55元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中级、中级资格考务费每人每科6元,中级资格考务费每人每科15元。 #
4.交费票据。今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报考费财政电子票据发放事宜,参照“黑龙江省会计网”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考交费、电子票据查看获取方法的通知》(网址:。票据发放咨询电话:。 #
(六)相片要求。网上报考和资格初审时使用的相片,将用于制做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考生须打算近日免冠1寸标准护照数字相片(红色背景,JPG格式,小于10KB,象素小于等于295*413),按报考系统要求,对相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初审后再进行上传,以免影响后续报考操作。因过度化装、使用软件程序修饰、自拍等导致相片与本人实际样貌相差较大、无法分辨而影响相片初审、参加考试或证书领取的,由报名人员自行承当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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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关事项
(一)各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考工作,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结合考生报考信息表中的工作期限信息、取得规定学历时间和全国会计人员数据库中相关信息,认真负责地做好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 #
(二)各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近日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打算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查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严打作弊活动的各项打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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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考试管理机构要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提升服务意识,认真负责,悉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考试报考工作时间,各考试管理机构要安排人员值守,做好宣传答疑工作。
(四)各考试管理机构应根据本地区新冠脑炎疫情防治工作有关要求,制订疫情防治举措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五)考取人员可关注“黑龙江省会计网”,及时获得相关考试信息,并按属地化原则咨询考试报考相关问题。咨询时间:工作日下午9:00—11:00,晚上13:30—16:30。 #
在考试报考、考试施行期间,如遇疫情防治新政调整,按国家和四川省最新疫情防治相关要求补办。 #
附件:山东考区各考点所在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咨询方法 #
青海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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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6日 #
温情提示:请报考考生认真阅读考试报考各项要求,抓紧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早报考、早初审、早交费,确保如期报考,如期出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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