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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鹤山市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6日至5月17日

2011-04-02 来源:未知 作者:终点

2011年鹤山市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6日至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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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我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粤财会[2010]4号)工作要求,我省(深圳除外)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全面采用无纸化考试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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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科目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其中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只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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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收费 #

按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笔试考试费每科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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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题型及时长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会计基础》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综合题(即计算题)。每科考试时长分别为90分钟,双科连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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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时间 #

报名时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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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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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对象:鹤山市户籍或工作所在地是鹤山市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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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4月6日—5月17日(节假日除外)。 #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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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鹤山市财政局(沙坪镇东升路68号)一楼会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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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备资料:个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个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 #

七、成绩公布 #

考生考试结束进行交卷操作后,考试系统立即显示考试成绩,公布考试结果。 #

八、合格证书发放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备免试《会计基础》条件,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的,发放《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不具免试条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同时考试成绩合格的,发放双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证明2年内有效,请在有效期内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事项请浏览“鹤山会计信息网”相关内容),过期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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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参加会计基础及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的如只有一科成绩合格,成绩不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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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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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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