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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2011年第一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2010-12-27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泰安2011年第一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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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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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学历的人员(以下简称A类考生),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2个科目。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以下简称B类考生)须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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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考生《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成绩达到合格标准;B类考生《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成绩必须一次同时达到合格标准,可在本季度全部考试结束15日后登录山东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sdcz.gov.cn),查询并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且合格单自考试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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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考生可以一次同时报考三个科目,也可以分次报考《初级会计电算化》一个科目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合格后,颁发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长期有效,请考生在本季度全部考试结束一个月后持身份证原件到原报名地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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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因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因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注意事项: #

考生报名确认时,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交工作人员查验,正确核对报考科目和有关信息。 #

考生报名时应正确填写报考科目和有关信息,报名一经确认,有关信息和考试时间不可更改,考生缺考的,考试费不予退还。考生不可自行指定考试日期。 #

持有外省身份证报名的,必须是在山东地区工作或户籍已落户山东户口的(因考试成绩山东省内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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