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
各地级以新上市财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今年度全省财会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省财会资格评价网发布。依据《广东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今年度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议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告》(粤会计〔2023〕11号)规定,现将我省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初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一、复核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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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成绩均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从省外调入我省的考生也需进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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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核条件
报考出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有粤会计〔2023〕11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委认可的大学结业(含中学、中专、职高和中专)及以上文凭;上述文凭(学位)应于今年1月4近日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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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核时间和方法
初审申请时间为9月7日9:00至9月23日17:30,登陆浙江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202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书,点击“业务代办-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初审”进行线上代办,逾期系统将关掉不再受理初审申请。
四、复核材料清单
(一)今年度全省财会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考考生信息表(可登入:81/ksbm/.jsp补打202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书,外地调入我省的考生需登陆上述链接再次复印考生信息表)。
(二)考生报考时使用的有效身分证。 #
(三)文凭证书,或通过全省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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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生承诺书(附件1)。
上述材料类别为图片,格式应为.jpg或.jpeg。
五、有关要求
(一)各省财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及时将财会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初审有关安排向本地区考生公告,认真根据规定制好财会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初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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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据现行规定,全科通过的考生需出席考后资格初审并通过初审方可核发资格证书;未出席考后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三)各省财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于9月30近日完成本地区财会高级资格考试考后初审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申报初审状况报告和《考生信息勘正表》。 #
附件:1.考生承诺书(模版)
2.各省财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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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
今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