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23年)
湖南城市建设职业学校
(2023年)
第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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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
为保证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新政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详细状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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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程适用于湖南城市建设职业学校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
第三条 #
大学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的原则。 #
第四条 #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经理部委、纪检监察部委、新闻媒体、考生和父母以及社会侨界的监督。 #
第二章|学校概况 #
第五条 #
大学全称:湖南城市建设职业学校 #
学校代码:14080 #
第六条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旅游路东首4657号
第七条 #
学校办学类别:公立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
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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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学层次: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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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组织机构 #
第九条
大学设立以学校党委主任和教授为部长,分管副主任、纪委市长为副主任,学校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各教学系部、纪检监察室等相关部委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
第十条 #
大学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推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举行工作山东城建职业学院,详细负责大学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推行全过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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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招生计划与专业 #
第十二条
学校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湖南省教育厅发布为准,分省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县县级招生经理部委发布为准,通过各县县级招生经理部委、学院招生简章和网站等方式向考生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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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投档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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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英语葡语不限、不口试口语。本校公共英语课为英文,小葡语新生入学后,需改学数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按照还要另作规定)。 #
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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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报名专业不限男女比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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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
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
第十六条 #
1.在普通会考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各县招生考试经理部委的志愿补报设置和录取原则进行投档。
2.推行会考综合变革试点的省市:各专业均不设选考课目要求,依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山东城建职业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投档。
3.未施行会考综合变革试点的省市:对推行垂直志愿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录取规定,按“分数优先,依照志愿”原则接受录取,第一次补报志愿的录取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施行垂直志愿的省市,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投档,先投档第一志愿考取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不足时,再投档第二志愿考生,以这种推。 #
4.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规则根据《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中学美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推行方案》执行。
5.夏季会考考生,分专业类型按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技能拔尖人才招生投档,根据云南省教育总监部委新政执行。 #
6.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及投档执行《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校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
第六章|收退钱及捐助新政 #
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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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根据广东省发展变革委、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计费标准及有关规定计费。退钱根据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小学计费管理方法》(鲁政办字〔2023〕98号)相关规定执行。 #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勤、补、免等多种捐助模式帮助师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师生可申请助学借贷、“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免除、勤工助学等捐助项目。捐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按照中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委《山东省中学生捐助资金管理方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
第七章|资格检查与文凭证书颁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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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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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校后,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检查和入学复查,对检查或复查不合格的中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
第二十条 #
颁授文凭证书的中学名称:湖南城市建设职业大学。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文凭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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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广东城市建设职业学校名义进行违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大学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
第二十二条 #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新政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新政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