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今年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体制变革推行意见,确保我院今年示范高职高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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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苛推行阳光安装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校纪检部委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正公平,规范有序地举办。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大学全称:山东工业职业技术学校,国标代码:10828,在陕招生代码:8112。 #
办学类别:公立统招普通高等职业高校 #
办学层次:高职(大专) #
颁授文凭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校 #
证书种类:国家坦承文凭的普通大学本科结业证书 #
第四条学校简介
大学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高校,1999年3姨妈教育部批准、由成立于1950年的国家级重点本科——咸阳机器制造学校转制升格的省属统招普通高等学校,是东北地区首家由教育部批准转制升格的高职学校。2010年1月,与广东纺纱服饰职业技术学校合并组完工新的山东工业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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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地处银川城区,学校占地面积650亩,校内教学用地1200亩;建有校外196个门类齐备、设备优良的实训基地和安装工程训练中心,其中3个国家级实训基地,2个央财支持实训基地,8个县级实训基地。图书馆文献数量130万册,电子图书,北大同方和万方资源数据库同时开通,校园网出口码率3G,教学区和办公区无线网覆盖,囊括“一卡通”管理系统、数字化校园平台、办公手动化系统、档案信息化系统、学生职业资格证书库等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智慧校园管理平台运行有序。建有文体中心、羽毛球馆、乒乓球馆、400m标准塑料跑道足球运动场等体育展馆;拥有东正教学楼、新型师生公寓、学生餐厅、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报告厅等建立的基础设施,建筑面积61万平方米。
学校设有机械安装工程学校、数控安装工程学校、电气安装工程学校、材料安装工程学校、信息安装工程学校、工商管理学校、物流管理学校、汽车安装工程学校、化工与纺纱服饰大学、土木安装工程学校、基础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体育部、继续教育中心等10个二级分院、三部一中心。创办65个专业,产生了以文科为主,经、管、文、外、艺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专业建设成绩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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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现有脱产在校师生人数20000余名,专职班主任及员工1080名,博士92人(二级博士2人、三级博士10人)、副高职称415人。教授、硕士研究生651人,389人曾赴美、德、日、澳等国(境)外研社修学习。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全省优秀班主任3人,全省医德能手1人、全国教书德育榜样1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2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2人、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班主任2人,市级突出贡献学者2人,市级教学名师16人,市级教学团队9个、省级优秀班主任4人、省级医德能手2人、省级医德先进个人2人,多人入选教育部和湖北省高职教育学者库,1人连任国家督学、67人兼任全省行指委、专指委、教指委书记执委、委员。 #
近些年来,学校及时把握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湖南建设科教强省等机遇,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的办学指导方针,凭藉坚固的行业基础,产生了“以品质促内涵,以内涵显特色,以特色铸品牌,以品牌赢名声”的良性发展态势,以明显的办学业绩展现了示范高职的推动效应。连续多年被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结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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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办学地点:山东省襄阳市文汇东路12号,邮编:。学校网址:。 #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六条学校招生执委会负责确定招生新政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分数线,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分数线,是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市长兼任主任,教学副主任为副院长,教务处、监察处、保卫处以及各二级学校的负责人为成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拟定招生新政,确定招生计划,拟定推行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下设宣传秘书组、考务组、录取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主要职责是:按照招生方案和施行规程召开各项工作,拟定并组织推行相关机制,处理各招生环节的日常工作,研究决定在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 #
第七条学校招生执委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按照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委相关规定,组织推行学校招生执委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擅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 #
招生咨询电话:-3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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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招生计划 #
第八条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按照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结业生就业等状况拟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初审备案后,由省教育厅核准下达。 #
第九条单独考试招生仅在山东外省举行,招生计划以广东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评方法
第十条报考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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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报考出席今年湖南省普通院校招生考试的普通大学结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 #
2.已报考出席今年湖南省普通大学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中等专业中学、职业中学、技工学院结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
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应当出席各省(区)组织的普通大学招生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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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当于今年3月11日8∶30至3月13日17∶00之间,根据本人意愿登陆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
第十二条考生于今年3月14日8:00至3月22日17:00进行专业志愿补报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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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志愿补报:登陆我院招生网,踏入我院单独考试招生“网上报考系统”,补报专业志愿(可补报5个专业志愿),明晰本人投档专业调剂意见,依照提示递交个人报名信息和专业志愿,或到我院教委现场补报并复印。 #
2.专业志愿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市民身分证原件,到我院教委现场进行专业志愿初审,初审通过后,订立《考试诚信承诺书》,发放我院《今年单独考试招生准考证》。 #
第十三条考试方式
1.文化素养面试所有考生均应参我院组织的文化素养面试(以下简称“笔试”)。试题由示范性高职高校统一命题,在一张卷子上综合考评师生的英语、数学、英语知识,总分300分,每科各100分。(“普高生”笔试命题依照普通中学教学大纲选修部份,不超过教育部颁行的今年普通会考考试大纲。“三校生”笔试命题依照现行普通大学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命制。)
2.职业适应性检测和职业技能检测 #
根据“试点先行”的方法,我院部份招生专业将举行职业适应性(技能)计算机检测(简称“机测”)统考变革试点,详细以我院考试安排为准。其它未举行“机测”的专业将进行如下安排:
⑴.职业适应性检测“普高生”考生除出席面试外,还需出席职业适应性检测。主要视察考生的职业兴趣取向和个性思维质量,通过回答问题当场打分评分,满分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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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职业技能检测“三校生”考生除出席面试外,还需出席职业技能检测。主要考评考生(分工科类、综合类)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创新思维能力,满分200分。考生通过现场检测或考生提供的专业技能作品、学业作品现场演示等方法,综合考虑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状况、技能大赛得奖状况等,进行综合计分。可现场提供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作品。
3.进行现代学徒制试点的专业,大学在国家新政许可的范围内探求新的招聘方式。 #
第十四条我院于今年3月23日8:30至11:30举行对“普高生”和“三校生”的面试考试;3月23日14:00至18:00举行“普高生”的职业适应性检测、“三校生”的职业技能检测和试点机测。 #
第十五条我院于今年4月4日17∶00之前,将预投档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申报省教委,并在我院招生网上进行公示预投档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预投档专业、毕业中学等基本信息)。
第十六条被我院预投档的新生于今年4月8日至15日17:00之间,持报到注册通告单及本人市民身分证原件到我院报到注册,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手动舍弃我院投档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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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我院于今年4月16日至17日,到省教委为已报到注册新生代办即将投档备案手续。省教委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我院即将投档新生名单,同时我院也将在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
第六章投档规则 #
第十八条“普高生”总成绩=面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检测(或机测)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投档;“三校生”总成绩=面试成绩+职业技能检测(或机测)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根据不同类别和专业划定投档控制线,以不高于实考数量3%的淘汰比列,确定投档数量: #
1.根据“分数优先,依照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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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专业投档数量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各专业报考状况进行动态管理。 #
3.总成绩相同时,根据物理、数学、英语成绩次序依次排列。
4.对于报名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学校探求“招生招工一体化”录取的新机制。 #
第十九条招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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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县委为单独考试招生的校外监督机构。 #
第二十条对考生身体健康情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会考复查结果或学院复查检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院可取消其被预投档或投档资格,也可根据规定调整其被预投档或投档的专业。 #
第七章计费标准 #
第二十一条我院严苛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计费标准。 #
计费标准:
本科:文史类、理工类5500元/年; #
住宿费(冰箱+供暖):普通间每生650元/年,标准间每生1000元/年。 #
第八章奖、贷学金及困难师生捐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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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推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借贷、困难补贴、减免费用”等捐助举措,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中学生顺利入学。 #
第二十二条奖助学金 #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
大学奖学金:4000元/年。 #
国家助学金:贫困生3500元/年,通常贫苦生2500元/年。 #
黑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中未能交清费用的朋友,可先入校报到,费用可给予缴交。 #
第二十三条勤工助学:学校为贫苦生提供劳动岗位并依据表现领取酬劳200元-500元/月。 #
第二十四条助学借贷:我院属于福建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借贷的普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借贷,提供每人每年不少于6000元的助学借贷。 #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检查,资格初审不合格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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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我院招生执委会起草,上报省教育厅初审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广东省普通大学招生有关新政规定为准,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