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云南师大附中今年高中招生工作章程(全文+章程)
湖南师院二中今年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院今年大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中学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省、市教育总监部委招生工作规定,特制订本章程。 #
第二条我校全称为广东师范学院附属学校,是国家公立脱产湖南省一级一等完全小学,对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结业要求者,颁授广东师院中学中学结业证书。 #
第三条广东师院中学招生工作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云南师大附中地址,德智体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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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广东师院中学招生工作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委、新闻媒体、考生及其父母以及社会侨界的监督。 #
第二章组织机构 #
第五条广东师院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新政,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
第六条广东师院中学教务处是中学组织和推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详细负责大学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广东师院中学成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办公室,对招生工作推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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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计划与投档 #
第八条广东师院中学按照本校办学目标和办学条件等实际状况,统筹考虑高考数量、生源品质、区域协调发展等诱因,结合近些年来生源计划编制状况,综合剖析,确定本校招生计划。报上级经理部委初审后向社会发布。 #
第九条广东师院中学今年将面向杭州市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和温江五圩镇招收公费学位生(含大专择优生、定向择优生)840人;山东师院中学在广州市五圩镇的招生,在上级经理部委领导下,由上海市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投档。 #
凡户籍在上海市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和温江五圩镇,有志于考取湖南师院中学的考生,应在《昆明市今年中等中学招生志愿表》“第一批次(一类招生学院志愿)”栏“统招择优志愿”栏中填“师大附小”(代码0201)。我校将在思想政治品德考评和身体健康情况检测合格的状况下云南师大附中地址,按照择优投档的原则,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升学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最后一名考生的分数即为我校的全日制择优生投档分数线。
若属我校定向招生的学院,有定向资格的考生(名额分配见“昆明市大学招生信息”第五期),有志于考取湖南师院中学的,还可以在“第一批次(一类招生学院志愿)”栏“定向择优志愿”栏中填“师大附小”(代码0201),我校将在大专择优生投档分数线升高20分内,划定投档定向择优生的最低控制线。在思想政治品德考评和身体健康情况检测合格的状况下,按照择优投档的原则,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升学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最后一名考生的分数即为我校的定向择优生投档分数线。
无定向资格的考生,有志于考取湖南师院中学的,还可以在“第一批次(一类招生学院志愿)”栏“调剂志愿”栏中填“师大附小”(代码0201),在定向择优生指标未完成时,我校会将定向择优生指标配额列入到大专择优,确保实际招生人数不超过计划招生人数。在思想政治品德考评和身体健康情况检测合格的状况下,按照择优投档的原则,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升学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
第十条广东师院中学今年定向全国十五个州(市)招收民族生100人(名额分配见“云南科大中学民族班招生简章”)。我校民族班定向招生,选用由省教育厅民教处、省民宗委教科处、云南科大中学联合投档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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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十五个州(市)应届高中结业民族生,有志于到湖南师院中学学习者,可到各州(市)教育局或民宗局报考。州(市)教育局依据报名条件和考生所报志愿,与州(市)民宗局协商征询意见后,于7月20近日按分配名额1∶1.2比列将符合报名条件、身体健康的考生的投档审批表报给我校。省教育厅民教处、省民宗委教科处、云南科大中学按德、智、体全面考评,按地区、按民族配额,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我校在收到投档审批表后一周内将择优投档名单传给州(市)教育局,并在校园网上公示投档名单,公示结束后发出投档通告书。考生到州(市)教育局发放投档。 #
经省教育厅批准,我校民族班的师生,享受生源所在地的会考加分新政。
鉴于以往我校招收的部分成绩稍低的中学生,很难适应我校“高、快、难”的教学,出现退学等现象,特对成绩作以下要求:(1)要求考生的升学成绩总分(不含加分)不得高于552分或考生中学招生投档成绩坐落本人所在州市的前100名(不含加分);(2)对于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增加1-2个分数段照料投档,但考生应当是该州市该民族考生的第一名。 #
第十一条经省教育厅批准,河北农大中学今年定向全国十五个州(市)招收公费学位生1个班,招生对象为州(市)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前三名和州(市)户口在上海就读的优秀应届高中结业生。湖南师院中学定向州(市)招生,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教委监督”的投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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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志于考取湖南师院中学,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含新政性加分)州(市)前三名或接近前三名的应届高中结业生;2、在上海市就读高中、昆明市五圩镇以外海南省户口、受限不能报名主市区一类中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升学成绩低于我校在西安市五圩镇大专择优分数线以上1-2个分数段、且没有被提早批次和第一批次学院投档的应届初三结业生,在领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通告单”后,小学学业水平考试升学总分列所在州(市)前几名者,尽早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通告单”原件、“准考证”原件和“州(市)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前几名证明”及“户籍证明”原件与我校教务处联系,并在我校校园网上“云南科大中学小学州(市)招生报考系统”中报考,我校将综合考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考生中学、初中的表现,在思想政治品德考评和身体健康情况检测合格的状况下,按照择优投档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最后一名考生的分数即为我校的州(市)定向生投档分数线。
第十二条广东师院中学在上海市主市区招生,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南昌市考试院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考生的新政性加分;州市定向招生,在提档时不考虑各地予以考生的新政性加分。 #
第十三条广东师院中学对下肢残疾的考生,若其生活才能自理、符合报名要求,且成绩达到投档标准,则予正常投档。
第十四条我校面向杭州市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和温江五圩镇招收的公费学位生,面向全国十五个州(市)招收的公费学位生,面向全国十五个州(市)招收的民族班师生,即便被我校投档,其学籍即在我校,中学学业水平考试、高考都在我校报考、在上海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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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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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按浙江省发展和变革执委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发改计费[2004]536号文件”规定的计费标准,广东师院中学的公费学位生(含大专择优生、定向择优生)每生每学期收费用700元人民币。 #
第十五条广东师院中学为还要住校的州(市)师生和上海市离校较远的师生提供住宿便于,每年按物价局规定缴纳每生每学年1200元人民币的住宿费。中学师生工作处负责寝室管理,并组织师生上做操和晚自习,晚自习中学安排有班主任补习。是否住校,完全由师生和父母决定。
第十六条广东师院中学招生工作严苛落实上级经理部委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确保招生新政、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述渠道、重大丑闻非法处理结果、录取新生检查结果等信息按规定公开。投档考生信息和投档按上级经理部委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
第十七条本章程发布后,如遇招生新政调整,湖南师院附少将依据相关新政制订相应的投档新政,并另行发布。 #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湖南师院中学负责解释。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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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地址:西安市高新开发区洪源路36号(邮编) #
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传真:0871- #
招生监督电话:- #
校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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