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办法-乐题库
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办法一、托管对象申请户档托管的对象为武汉地区2014年应届普通高校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暂不就业拟升学的以及正处于试用阶段尚未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的毕业生。二、如何申请1、现场办理:省就业中心到学校现场受理毕业生的申请,收取有关材料和费用(具体时间由学校与省就业中心商定)。2、个人办理:毕业生原则上在就读学校申请办理托管手续,如因故错过委托办理和现场办理时间,可继续向学校申请,填好《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湖北省就业指导中心,于当年5月1日-31日、8月1日-31日两个时间段内到省就业中心直接办理相关手续。3、要求:办理托管时,申请表每人一式二份,其中一份贴本人一寸照片一张。三、相关服务及收费标准1、在本中心户档托管的毕业生,我中心为其办理落户手续(户口性质为武汉市常住户口);落实就业单位后可直接、免费办理就业手续;免费保管户档两年。依据物价部门规定,一次性收取手续费、档案转递邮寄费共60元;超期两年继续托管的湖北省就业指导中心,从毕业后的第25个月起每月需缴纳托管费10元。2、为方便毕业生及时查询托管信息(如户档基本情况、变动情况、党员信息等),托管毕业生可于毕业当年11月以后登录网站点击“户档托管”栏目查询。 #
3、本中心的户档托管服务不含转正定级及职称评定手续的办理。4、本中心可办理婚育相关证件,但不解决毕业生子女落户问题。四、党员如何办理组织关系托管办理完毕的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在报到时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党总支)与其他材料交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党总支,交纳党费,领取流动党员证。五、法律责任在户档托管期间,托管毕业生因违法、违规以及民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托管毕业生自行承担,与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无关。托管毕业生若有违法行为或因上级有关管理部门统一规定,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有权将托管毕业生的户口、档案转出,不再为其办理约定事宜。六、如何办理户档迁出手续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原件、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考研录取通知书等,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户档托管部办理。(自托管之日起,30日后方可办理户档迁出手续)。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应及时办理户档迁移手续。此表为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的凭据,请毕业生妥善保管学号: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入党时间毕业学校专业毕业时间身份证号联系电话QQ或邮箱(以下由单位填写)特别提示:1、请于毕业当年9月30日前凭此表将《报到证》(原件)、《学生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起交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2、请登录“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户档托管”栏目,了解办事程序、个人户档状况以及办公地址。联系电话:***-******00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印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