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4上半年翻译资格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预审的通知
2014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预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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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考生:
2014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成绩已于7月25日公布,目前我省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我省将参照上一年度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报名资料并审核。 #
2013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
考试合格标准 #
英语、法语、日语和阿拉伯语一、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
如您已达到上一年度合格标准,请按照各考区报名点网站通知,提交报名资料以供预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
一、 提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点 #
全省成绩合格考生,请于2014年9月10日前(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省人事考试局服务大厅提交资料。 #
二、提交材料清单: #
1.《2014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2014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
4.符合报考一级翻译条件中第1款者还须提交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符合报考一级翻译条件中第2款者还须提交翻译专业职务证书及聘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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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附件4)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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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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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是预交表,今年的合格标准分数线可能与上一年合格分数线有差异,敬请广大考生留意今年合格标准。同时,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各市考区报名点公布的材料提交期限。对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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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4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