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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4年上半年翻译资格考试条件

2014-02-07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河南2014年上半年翻译资格考试条件 #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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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英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三级翻译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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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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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现有15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见附件1)。 #

  符合免试一科条件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已加盖学校公章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见附件2)于2014年 3月3日前以挂号信的方法寄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地址:郑州市顺河路32号;邮编:450004;咨询电话:0371--66321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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