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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报关员考试其它进出境货物资料详解(4)

2010-06-03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四、租赁货物

  (一) 概念

  1、含义 #

  租赁是指所有权和使用权之间的一种借贷关系,即资产所有者(出租人)按契约规定,将租赁货物租给使用人(承租人),承租人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租金并享有对租赁物件使用权的一种经济行为。 #

  2、范围 #

  国际租赁大体有两种:一种是金融租赁,另一种是经营租赁。 #

  金融租赁带有融资性质,采用这种租赁方式进境的货物,一般是不复运出境的,租赁期满,出租人会以很低的名义价格转让给承租人,租金是分期支付,租金的总额一般都大于货价。 #

  经营租赁进口的货物一般都是暂时性的,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复运出境,租金的总额一般都小于货价。 #

  (二)报关程序 #

  1、金融租赁进口货物的报关程序

#

  (1)按货物的完税价格缴纳税款 #

  海关审查确定货物的完税价格计算税款数额,缴纳进口税费后放行。放行后,不再对货物进行监管。 #

  (2)按租金分期缴纳税款 #

  海关审查确定第一期租金的完税价格计算税款数额,缴纳有关的税费,放行,对于按租金分期缴纳税款的货物,海关放行后,还需要对货物进行监管。纳税义务人在每次支付租金后15日向海关申报。 #

  在租赁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办结海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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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经营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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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租赁租金小于货价,所以纳税义务人只会选择按租金缴纳税款。按海关审查确定的第一期租金或租金总额的完税价格计算税款数额。海关放行后,还需要对货物进行监管。纳税义务人在每次支付租金后15日向海关申报。在租赁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办结海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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