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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报关员考试报关员复习指导详解4

2010-06-03 来源:互联网 作者:第一考试网

  五、报关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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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关员因工作疏忽造成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海关可以暂停其6个月以内报关执业,情节严重的,取消从业资格。

  (二)被暂停 ,恢复从事有关业务后1年内再次被暂停报关执业的,海关可以取消其报关从业资格。 #

  (三)非法代理他人进行报关或者超出海关准予的从业范围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暂停其6个月以内报关执业,情节严重的,取消从业资格。 #

  (四)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的,消其从业资格,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行贿罪的,不得重新取得报关从业资格。 #

  (五)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海关注册登记、报关从业资格的,取消其报关从业资格,并处30万元以下罚款。 #

  (六)海关予以警告,并处人民币2000元以下罚款的情形(重要考点,要结合报关员执业禁止行为复习) #

  1、有报关员执业禁止行为的 #

  2、报关员海关注册内容发生变更,未按规定向海关办理变更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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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取得报关从业资格从事报关业务的,予以取缔,没收违反所的,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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