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辅导笔记:从量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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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量关税
(1)从量关税
从量关税是以进口商品的数量、体积、重量等计征的关税的方法。计税时以货物的数量(体积、重量)乘以第单位应纳税金额即可得出该货物的关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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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算公式 #
应征进口关税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
(3)计算程序 #
①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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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根据原产地规则和税率使用原则,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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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确定其实际进口量; #
④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CIF价格(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时需要); #
⑤根据汇率使用原则,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完税价格);
⑥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税款。 #
(4)计算实例 #
实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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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某公司从香港购进柯达彩色胶卷50,400卷(宽度35毫米,长度不超2米),成交价格合计为CIF境内某口岸10.00港币/卷,已知适用中国银行的外汇折算价为1港币=人民币1.1元,计算应征进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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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法:
确定税则归类,彩色胶卷归入税目税号3702.5410; #
原产地香港适用最惠国税率30/平方米;
确定其实际进口量50,400卷×0.05775平方米/卷(以规定单位换算表折算,规格“135/36”1卷=0.05775平方米)= 2,910.6平方米; #
审定完税价格为504,000港币; #
将外币总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为554,400.00元(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时需要); #
应征进口关税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
=2,910.6平方米×30元/平方米
=87,318.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