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技术》精讲班讲义第一讲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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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技术》精讲班讲义第一讲9 #
工艺上,提示几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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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需区分开危险生产工序与非危险生产工序,且应分别设置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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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危险品生产厂房和库房在平面上宜布置成简单的矩形,不宜设计成形体复杂的凹形、1形等。 #
3 危险品生产厂房要有充分考虑人员的紧急疏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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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有泄爆要求的工艺设备,在布置时应使其泄爆方向不直接对着其他建筑物或主要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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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电气设备,对于I类(F0区)场所,也就是炸药、起爆药、击发药、火工品贮存;黑火药、烟火药制造加工、贮存的场所,不应安装电气设备,烟火药、黑火药的I类危险场所采用的仪表,应选择适应本场所的本质安全型。电气照明采用安装在建筑外墙壁龛灯或装在室外的投光灯。(2)对于Ⅱ类(F1区)场所,即起爆药、击发药、火工品制造的场所,电气设备表面温度不得超过允许表面温度,应采用防粉尘点火型,或尘密结构型、Ⅱ类B级隔爆型、本质安全型、增安型(仅限于灯类及控制按钮)。当生产设备采用电力传动时,电动机应安装在无危险场所,采取隔墙传动。(3)对于Ⅲ类(F2区)场所,即理化分析成品试验站,选用密封型、防水防尘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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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于危险品的生产和贮存的爆炸危险性建筑物,应按照相应的防雷类别(第一类、第二类)采取防直接雷、防雷电感应、防雷电波侵入和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措施,实施总等电位联结以减少和预防雷电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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